精彩推荐
   
 当前位置:首  页 > 政务公开 >办事程序    
 
流沙河人民欢迎您
 
 
 

交管站办事程序

  一、新购劳动车辆入户规定。
   (1)凭车主所属单位证明领取批表。
   (2)填好表格户口所在单位盖章。
   (3)经交管站加具意见后交县交通局审批,实行先批后购。

   二、新车申领道路运输证须带下列证件:
   (1)购置车辆审批表;
   (2)行驶证、身份证、购置车辆附加费证复印件;
   (3)双排座小四轮、小三轮须交不参与客运的保证书。

  三、营运证的年度审验。
   (1)行驶证、身份证、购置车辆附加费证复印件;
   (2)营运证、经营许可证以及驾驶员上岗证;
   (3)车辆每年须如期办理技术等级评定;
   (4)车辆必须每季度办理一次二级维护;
   (5)缴交各项规费。

  四、摩托车、手扶机养路费。
   凭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于每年一月底前办理,逾期按12个月缴费,并行收滞纳金。

 

 

 

 

 

 

                     上一页>     <下一页

 

主办:宁乡县流沙河镇人民政府 承办: 本站网络空间提供:
联系电话:
0731-7502370 传真:0731-7502360 E-mail:wujianliang76@tom.com  

Copyright © 2004~2005
wujianliang.51.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