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无公害"宁乡猪"养殖园
项目背景:“宁乡猪”以肉质细嫩,味道鲜美,与外种猪杂交有明显的杂种优势而著称。原产于湖南省宁乡县流沙
河草冲一带,已有300多年历史,原名叫流沙河猪或草冲猪。曾经在湖南全省及全国各地都有广泛的养殖,由
于种猪数逐年增大后散布全县,故又称“宁乡猪”,曾与湘莲、武冈铜鹅一起被誉为湖南"三宝"。上世纪60年代宁
乡猪作为中南区代表猪种,被列入中专教材; 1981年宁乡猪被国家标准总局正式确定为国家级优良地方品种,
并颁布了代号“GB27773—81宁乡猪”的《宁乡猪标准》,它是我国三大地方优良品种中首个被确定的生猪标准。
项目条件:项目区内丘陵广袤,气候温和,为宁乡猪养殖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目前全镇牲猪养殖达10万
头,具有相当的规模优势。交通运输方便,有洛湛铁路、与省道S209横贯全境。
项目规模:二年内建成年出栏20000头生猪的工厂化无公害宁乡猪养殖园,以连锁经营的方式,在园区扶持10个
千头示范户和100户百头示范户,形成一家颇具实力,能带动农民发家致富的龙头企业。
合作方式:由开发商完成养殖园基础设施建设,养殖户自筹资金建成栏舍,在开发商统一供种、统一饲养技术、
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回收等五统一模式下进行连锁养殖。
效益分析:1、成本以平均每户饲养10头基础母猪、2头公猪,每年育肥200 头仔猪,每批100头;每头平均体重100公斤,价格2005年市场价格9.2元/公斤计。
(1)饲料消耗费用,12头×800元/头+200头×400元/头 =8.96万元
(2)种猪年费用(使用期5年)11500元/5年;2300元。
(3)圈舍折旧:1680元
(4)货款利息(5%)5万元×5%=2500元
(5)水、电:200元
(6)杂费每头5元 210头 ×5元/头=1050元。
(7)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费1000元。
(8)其它500元。
合计:9.88万元。
2、销售收入(9.2元/公斤) 商品猪:200头×100公斤/头×9.2元/公斤=18.4万元;粪肥: (20元/头)210头×20元/头=4200元。合计:18.8万元。
3、获利:销售收入-成本=18.8-9.88=8.92万元。
项目主管单位:流沙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络服务单位:流沙河镇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731-7500001 1387588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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