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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钢振兴防滑材料加工项目落户流沙河镇的
情 况 汇 报
观念新,百业兴。近年来,流沙河镇党委、政府依区位、找优势、兴工业、优环境,镇域经济在财政实力的强力支撑下实现了超跨发展,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
2005年3月,在得知涟钢振兴企业公司有意在宁乡境内投资建厂,目前正在考虑选址的消息后,根据我镇距娄底近、电力充足、部门职能齐全、镇区功能完备、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发展氛围浓厚,具有娄底地区周边乡镇中独特的优势,镇党委书记杨皎峰带领一支招商小分队,连续2个月时间,向涟钢打出我们的优势牌,撰写了投资环境优势分析可行性报告,并组织全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出具了优化环境承诺书。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优化我镇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流沙河镇镇域工业经济的发展,确保规模工业企业项目落户流沙河镇,根据我镇实际,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于2005年4月12日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经研究,决定对引进涟钢振兴
防滑材料加工项目给予如下相关优惠政策,并下发了流政发[2005]13号文件。
1、成立涟钢振兴防滑材料加工项目服务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杨皎锋任组长,镇长周旭文任副组长,副书记谭浩然、易正专任常务副组长,积极为企业协调发展环境,保证企业所需原料及时足额到位。
2、优先保证涟钢振兴防滑材料加工项目用地,自正式签订投资合同之日起,7日内无偿保证企业所需用地,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在不影响企业施工进度的情况下,无偿完成企业进厂公路的拓宽改道、房屋拆迁和路面硬化。
3、无偿代办企业用地相关手续。
4、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800万元以上,年产值逾1200万元,无偿提供用地;固定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年产值逾500万元以上,企业租地价格实行优惠,旱土每亩每年为300元以下,水田每亩每年为400元以下。
5、除享受宁乡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规费优惠政策之外,企业工商税、个人所得税一年免征,二年减半,并实行低税起步。
6、自客商提供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由我镇在五个工作日之内,代办完成县内的相关手续。
在我镇专题成立的涟钢振兴防滑材料加工项目服务领导小组的积极协调、争取下,涟钢振兴企业公司领导先后8次到我镇进行实地考察、调查,最后决定选址流沙河镇。目前,由涟钢振兴企业公司投资1200万元、镇人民政府配套投入30万元建成的宁乡涟钢振兴防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值可过2000万元、年实现税收过百元的规模工业企业已正式投产运行,它不但可以安置当地劳力150人以上,还可以带动当地运输业、稻草贩运业,最大的社会效益是可以解决我镇及周边乡镇近30万亩的稻草回收问题,不仅可为当地农民每亩稻田每年增加收入100元以上,而且能够从根本上根治农民双抢期间焚烧稻草、污染空气的环境问题。
流沙河镇人民政府
200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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